看到大学同学征的留言,那叫一个汗。。。
对她留言我的理解是,她鼓励我去追昨晚BLOG里写到的那个女孩。
BLOG里的我表现得很花痴?
确实在早上游泳时看到过女的。
拜托,我也不用看到女的就要去追吧。BLOG里那样写,纯属只是为了搞笑,放松放松紧张的心情,这也是写BLOG的原因。不必太当真。BLOG都是我脑子抽筋时才过来写两笔~~
说真的,谁会去关心旁边游泳的是男还是女呢?我游泳时,就会很认真地去游,根本不会想别的。
我小葵是从来不花痴的!!!
告诉你,就算旁边是凯瑟琳 泽塔 琼斯快淹死了,我也会专心练习蝶泳腿,等她确实快不行了,再游过去救她~~
所谓目不斜视,真君子也!!!
然后抱起她,狂做人工呼吸……
:)
可能是上大学时太严肃了,才让同学有这种误会。
好久没来过你还是这么可爱呵呵呵<br>
那篇在哪里,这里好象和以前有点不一样了。
博主 对 连苍 的回复: 2008-05-18 20:41:29
那篇在这里http://qingkongliulan.blogbus.com/logs/8097141.html
有什么不一样了?